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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务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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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关于开展院内闲置、废弃车辆(电瓶车、自行车、汽车)清理整治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年02月21日浏览数:1310次调整大小

院内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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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停车秩序,提高医院内各车辆停放点的使用率,现决定对院内各车棚及停放点进行摸排,对长期闲置的废弃(废旧)、无主电车、自行车、汽车进行整治处理。具体工作安排公告如下:


整治对象


停放在六院内各停放点、闲置、废弃(废旧)的、长期无人使用的电车、自行车、汽车


摸排时间

2023年2月21日-28日


集中停放点


对摸排出的废弃(废旧)电车、自行车统一存放在医院西侧非机动车停车场(统一上锁),进行公告招领;汽车将联系交管部门进行拖车


公告期及期满后处理办法


2月21日-4月30日进行公告招领,逾期仍无人认领的车辆将按抛弃废弃物认定,在医院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统一处理。


相关提醒


1、请各位职工及时核查自己的车辆,如有长期闲置停放的,请于3月1日前移出院区。


2、在公告期间发现自己的车被错清的,请及时与行政办公室联系( 联系人:谢飞,电话:15603941588 ),并提供有效证明到集中停放点确认领回。


3、请各科室、职工相互告知(各病区请告知住院患者及家属),如逾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,需自行承担。





院内通知

 

   为规范停车秩序,提高医院内各车辆停放点的使用率,现决定对院内各车棚及停放点进行摸排,对长期闲置的废弃(废旧)、无主电车、自行车、汽车进行整治处理。具体工作安排公告如下:

 

一整治对象

停放在六院内各停放点、闲置、废弃(废旧)的、长期无人使用的电车、自行车、汽车

 

二摸排时间

2023年2月21日-28日

 

三集中停放点

对摸排出的废弃(废旧)电车、自行车统一存放在医院西侧非机动车停车场(统一上锁),进行公告招领;汽车将联系交管部门进行拖车

 

四公告期及期满后处理办法

2月21日-4月30日进行公告招领,逾期仍无人认领的车辆将按抛弃废弃物认定,在医院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统一处理。

 

五相关提醒

1、请各位职工及时核查自己的车辆,如有长期闲置停放的,请于3月1日前移出院区。

2、在公告期间发现自己的车被错清的,请及时与行政办公室联系(联系人:谢飞,电话:15603941588 ),并提供有效证明到集中停放点确认领回。

3、请各科室、职工相互告知(各病区请告知住院患者及家属),如逾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,需自行承担。


 

周口市开元大道与中州大道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  电话:15936002120